? ? ? ?據國外報道先天性聽力損失的發病率為1~3∕1000,我國1987年和1996年的統計資料表明,聽力障礙位于五項殘疾之首(聽力殘疾、視力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和精神殘疾)。2002年全國愛耳日調查資料顯示,我國有聽力言語殘疾人口約2000萬,其中7歲以下兒童約80萬。2006年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數據顯示,聽力殘疾2004萬人,占殘疾人總數的24.16%。按新生兒平均年出生2000萬計算,我國每年將新增加聽力障礙新生兒2萬~4萬名。
? ? ? ? 兒童聽力篩查的年齡為0~6歲,即新生兒聽力篩查后,進入0~6歲兒童保健系統管理,在健康檢查的同時進行耳及聽力保健,其中6、12、24、36月齡為聽力篩查的重點年齡。
?檢查方法有:
(1)非條件反射聽力檢查法:適用于4個月以下的嬰兒尚不易建立聽覺條件反射時,有聲響反應測試、童床動感圖、新生兒聽覺反應搖籃法。
(2)條件反射聽力檢查法:適用于1歲以上的兒童,包括條件定向反射聽力測試、配景聽力測試、游戲聽力測試。
(3)主觀聽力檢查法:適用于3~5歲以上的兒童。檢查要根據受試兒的具體情況選擇適當的測試方法,年齡小的要配合一些游戲的方法進行測試。方法有:音叉試驗、純音聽力測試、言語測試、閾上功能測試。
(4)客觀聽力檢查法:適用各個年齡的兒童。客觀聽力檢查要求受試兒處于比較安靜的狀態或睡眠下進行。如不能配合者可先給予鎮靜藥物,待其入睡后進行檢查。項目包括聲導納測試、電反應測聽、耳聲發射。對于兒童聽力檢查的各種結果進行分析時,要綜合分析、全面評價,盡可能客觀地做出可靠、準確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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