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語言發育遲緩檢查法是 1990 年中國康復研究中心根據日本語言發育遲緩委員會編制的“語言發育遲緩檢查法”修訂而成的。
由于該檢查法主要用于評估受測者建立符號與指示內容關系(sign- significant ?relation)的能力,所以又稱為S-S法,適用于因各種原因而導致語言發育水平處于嬰幼兒階段的兒童。
該檢查法將語言發育水平劃分成五個階段。
通過一系列的檢查,可以確定受測者達到了哪個階段,這五個階段是:
第一階段:事物、事物狀態理解困難階段
此階段兒童尚未掌握語言,并且對周圍的事物及其狀態難以理解。
他們的行為大多數為無目的性的。

第二階段:事物的基礎概念階段
此階段兒童仍未掌握語言,但是,他們開始了解常用物品的功能和事物的某些狀態。
此階段又可以細分成以下三個發育水平:
??水平 1——此階段兒童開始能根據事物的功能進行操作。例如,能將電話聽筒放到耳邊假裝打電話,能用鼓槌敲鼓。
??水平 2——此階段兒童能辨別若干成對事物之間的聯系和區別,并在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比較和配對。例如,先出示電話、鼓和茶杯,然后給受測者一個鼓槌,讓他將鼓槌與其中的某個物品配成一對。?
??水平 3——此階段兒童能夠從幾個選擇項中將與示范項有關的成對事物選擇出來。例如,將聽筒、鼓槌和茶杯給受測者,然后出示茶壺,讓受測者選擇與之配對的那個物品來。?

第三階段:事物的符號階段
此階段兒童開始建立符號與指示內容之間的聯系。
這個階段又可以細分成以下兩個發育水平:
??水平 1——此階段兒童開始理解手勢符號的意思,學會運用手勢符號來表達事物。例如,給受測者一頂帽子,然后拍拍玩具娃娃的頭,看他是否會將帽子戴在玩具娃娃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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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 2——此階段兒童能夠將言語符號與事物聯系起來,開始理解言語符號,并學會用言語符號表達事物。例如,給他出示“鞋”、“面包”、“象”和“汽車” 4 張圖片,問他:“哪一個是面包?”

第四階段:組句(語言規則)階段
此階段兒童能夠用 2-3 個詞組成句子來描述事物和事物的狀態。
這個階段又可以細分成以下兩個發育水平:
??水平 1——此階段兒童開始學習把兩個詞組合成句子,用來描述事物和事物的狀態。例如,他們能理解什么是“大的帽子”、“紅色的鞋”等等,也會用這樣的句子來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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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 2——此階段兒童能夠理解三個詞組成的句子,例如,他們能理解什么是“大的黃色的帽子’’等等,也能用這樣的句子來描述事物和事物的狀態。?

第五階段:組句(語言規則)階段
此階段兒童能夠理解和使用一些結構更為復雜的句子。
這個階段也可以細分成兩個發育水平:
??水平 1——此階段兒童能夠理解和使用具有可逆性的句子,即能夠把主語和賓語顛倒一下位置表示不同的意思,例如,能夠把“貓追雞”這句話改說成“雞追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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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 2——此階段兒童能夠理解“被”字句型所表達的意思,例如,能理解“雞被貓追趕著”這句話的含義?
兒童語言發育遲緩的檢查共包括操作性課題、符號與指示內容關系、基礎性過程和日常生活交流態度四個方面,其檢查順序和內容是:
具體內容包括投小球、延遲反應、形狀辨別、積木和描線等項目。
具體內容包括第二階段的機能性操作、匹配和選擇,第三階段的手勢符號和言語符號,第四階段的前預備檢查、二詞句和三詞句,第五階段的語序和“被”字句型的檢查。
具體內容包括對他人行動的注視,視線交流,對他人的指示、問候、招呼的反應,向他人表達意愿,感情起伏的表現,提問一回答關系,特征性言語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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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檢查法設定了各項目的合格標準和各階段的通過標準,并提供各年齡正常兒童應該通過哪些項目的參考標準。
將對受測者的各項檢查的結果與這些標準作對照,就可以診斷他的語言發育屬于正常,還是屬于遲緩。
若語言發育遲緩,那么遲緩的程度如何,哪些方面的發育相對較好,哪些方面的發育相對較差等等。